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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塔斯曼集团(Bertelsmann AG),创建于1835年,已有160多年的历史,现已发展成为全球性的传媒集团。目前,在全球58个国家,贝塔斯曼集团拥有300多家下属公司, 82,162名雇员(至2001年6月30日截止),业务内容涵盖信息、教育、娱乐。其业务包括: RTL集团,蓝登书屋(Random House),贝塔斯曼音乐娱乐集团,古纳亚尔(Gruner + Jahr),贝塔斯曼斯普林格(Bertelsmann Springer),阿瓦多集团(Arvato),贝塔斯曼直接集团(DirectGroup Bertelsmann)。集团辐射的区域包括: 美国,德国,除德国以外的欧洲地区和其它国家。
贝塔斯曼是一个非上市(non-listed stock)公司。目前,the Bertelsmann Foundation(贝塔斯曼基金会)持有57.6%的股份, the Mohn family(莫恩家族)持有17.3 %的股份, Groupe Bruxelles Lambert持有 25.1 %。贝塔斯曼的董事会人员构成为:Thomas Middelhoff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Arnold Bahlmann (贝塔斯曼基金), Klaus Eierhoff (贝塔斯曼直接集团), Bernd Kundrun (古纳亚尔), Siegfried Luther (首席财务执行官), Peter Olson (蓝登书屋), Rolf Schmidt-Holtz (贝塔斯曼音乐娱乐集团 / 内容), Gunther Thielen (阿瓦多集团)。
贝塔斯曼制作媒体内容、提供媒体服务并销售媒体产品。我们的内容来自欧洲最大的电视广播集团——RTL 集团;全球最大的图书出版集团——兰登书屋;欧洲最大的杂志出版公司——古纳雅尔;BMG(贝塔斯曼音乐集团),包括Sony BMG音乐娱乐和BMG音乐发行公司。欧唯特提供媒体服务,而贝塔斯曼集团通过俱乐部和在线业务销售媒体产品和服务,在全球市场中遥遥领先。
贝塔斯曼作为一家国际传媒集团,通过提供信息、娱乐和媒体服务,来丰富人们的日常生活。我们立志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努力成为同行业中的佼佼者,并实现相应的资本回报以确保业务的可持续增长。我们的业务重点是内容创新和客户关系。我们也着力为员工创造公正、积极的工作环境,并致力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贝塔斯曼企业精神是在公司章程的基础上制定的,它体现了贝塔斯曼全体员工、管理人员和股东的目标及基本价值观。我们的管理人员有责任将此加以推广,并以身作则。贝塔斯曼企业精神反映了全体成员当前的一致意愿,也必将在实践中得到评估、修正和改进。
核心价值观:1、伙伴关系。贝塔斯曼企业文化的基础建立于员工和企业间互利互惠的伙伴关系上。那些主动积极并认同企业价值观的员工是贝塔斯曼保证质量、效率、创造力、和发展的动力。伙伴关系的特点是相互信任、尊重和授权,给于员工充分的自主权以发挥所长,员工能够获得全面的信息,参与决策并且共享公司成功的喜悦。2、企业家精神。分权经营的原则是贝塔斯曼管理指导思想的核心。它使得员工能够灵活地开展工作,负有责任感,创造高效率并自主地经营业务。3、创作自由。我们为在所有我们业务领域内的艺术家、作家等有创作天赋的人士创建一个人才家园。帮助他们在创作与商业方面取得双重成功。4、社会义务。贝塔斯曼管理公司掌握着绝大多数的投票权,这保证了贝塔斯曼作为公司实体的独立性和业务的持续发展。我们的股东认为财产的拥有权附带着对社会的义务。他们坚信,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的合法性来源于其对社会作出的宝贵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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